南都訊 記者王睦廣 發自香港 香港新的《商品說明條例》從去年7月起實施,加強打擊就貨品和服務作出虛假商品說明等6種不良營商手法。香港一間私家偵探社官網上提供的創辦年份、辦案經驗年期以及員工資歷的相關資料都屬虛假,海關採取執法行動,昨日偵探社一名合伙人被法庭判處罰款3萬港元。
  香港海關昨日透露,去年11月接獲投訴,指該私家偵探社在其網頁內作出虛假聲稱,經調查發現該公司網頁上提及的創辦 年份、辦案經驗年期及員工資歷的資料均屬虛假,遂採取執法行動,該偵探社網頁刊載有關虛假資料,涉嫌違反《商品說明條例》有關虛假商品說明的條款,所以遭到檢控,偵探社一名負責日常營運的合伙人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控罪,被法庭判處罰款3萬港元。
  海關發言人表示,新修訂的《商品說明條例》在去年7月生效,禁止不良營商手法,其中包括就貨品和服務作出虛假商品說明的行為,進一步保障消費者。海關會密切留意違反條例的行為,如發現有商戶以不良營商手法銷售貨品或服務,會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。市民如發現懷疑違反條例的情況,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00852-25456182。
  海關發言人又提醒商戶遵守《商品說明條例》的規定,無論是出售貨品或提供服務,都不應向消費者提供任何虛假或具誤導性的產品資料。如商戶未能確定產品資料的真確性,則應核實有關資料,而不應貿然向消費者提供該等資料。一旦違法,一經定罪,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5年。  (原標題:官網資料造假港公司被罰3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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